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是学校对外国及港、澳、台地区事务的管理部门。具体职责如下:
1.负责全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、根据学校的战略发展规划,拟定相应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,为学校的战略规划和发展做好国际事务的调研与服务工作。
2.掌握国家有关的涉外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外事管理规定及管理办法,结合学校实际,组织制定学校内部的外事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,做好全校各项涉外事务和港、澳、台事务的指导、管理及服务工作。
3.负责海外学生的招生、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,负责对海外学生进行法制和校规校纪教育宣传,密切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,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调解与处理工作,以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;做好海外学生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。
4.积极地拓展与海外院校的合作与交流,并负责管理来校或出境的学术交流项目;通过做好接待海外参观来访、组织协调来华涉外展览及我校的出国交流展览、校际交换学生项目等工作,努力扩大河北美术学院在海外的影响力;为学校公派出访人员做好服务工作;为学校聘任的长、短期外籍教师和专家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5.负责制订学校与海外合作办学的管理政策,做好合作办学项目的立项、报批、宣传及招生的指导和服务工作,做好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,做好与合作办学院校的协调工作,负责组织对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质量评估,确保学校的声誉与利益。
6.做好外事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岗位设置及人员分工
主 任:负责全面工作
副 主 任:负责学生管理工作
副 主 任:负责项目管理和外国留学招生工作
外事专员:负责经办外事手续,报送外国留学生材料、办理外国留学生居留许可,对接省外办、教育厅国际处、出入境
项目科员:负责管理合作项目,资料整理归档、翻译,来访接待,对接校办、机关服务中心